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與上帝親近


為什麼我們不能用自己所認為的真理放在別人的頭上呢? 因為我們都是罪人。
罪人是不能擁有真理,正如不能讓犯人欄的人坐上去法官席。
罪人用真理去鞭撻別人,是視上帝如無物,是僭越。

罪人努力守住上帝的話,為的只是要讓自己更貼近上帝。
近來發覺,其實人一生的年日,為的也只是這一件事而已。

在地上,我們有很多不同的崗位,受世界很多的區分與限制;
有被分為低下階層的,有在上位的,有在街市賣魚的。
唯一可以把各人的人生共同串起來的只有一樣,就是我們都是為了更貼近上帝而生活的。

為上帝做事是好的,但並不只是大事才值得。只有一件事可以拿來參照,
就是那件事有沒有讓我們更貼近上帝,或者使人更與上帝親近。
即使叫人悔改歸主,如果我們是氣燄沖天,或者雄辯滔滔,一副真理在我手中的樣子,
也完全錯失焦點。

群體的出現,不是為了彼此滿足,而是讓大家更貼近上帝而有的。

我開始體會耶穌在眾多誡命中,說這一條最大:「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是的,只有這一條而已,其他是現實生活的展現。

有一次訪問泰迪羅賓,搜集他的訪問。他說:「我做人沒有什麼目標,但我有方向。」
這句說話我一直記在心中。

是啊,我怎能說清楚一生人可以做到什麼?
這根本不是自己可以預測的事情。
但是我有一個努力的方向,我希望自己更貼近上帝,也讓人藉自己更貼近上帝。
用這個來做方向座標,很清晰。

「願你國來臨,願你旨意成全,地上行就如同於天
主的國是近」


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Lift him like a baby

Hosea 11-12


"Still, I stuck with him. I led Ephraim. 
I rescued him from human bondage,
But he never acknowledged my help, 
never admitted that I was the one pulling his wagon,
That I lifted him, like a baby, to my cheek, 
that I bent down to feed him." (Hosea 11:3-4, MSG)



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

卸下

八月尾卸下團契組長的事奉崗位後,我決定無限期不再在教會擔任固定的事奉崗位。

之前考慮休息一兩年的決定,改為以後只接受我有感動做的、一次性的事奉工作。

我已經考慮清楚,接受這是根本限制。

在未完全被事奉壓毀之前,我需要重新尋找自己的使命與意義。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假的支柱

不知第多少次上《傳道書》的課,今次是何傑博士。
何傑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對生命的思考;每一次讀《傳道書》,感覺有一種新的層次。

也許,這就印證一個人的老吧。

嘗試記下一點片段。

(1)
傳道者的文字,看上去是消極的,但其實唏噓當中有積極性。
積極性在於,他看穿了所謂的執著。
其實人生需要執著的東西少得不能相信。

他的文字好像學者為一個概念定義,並不是先說它是什麼,
而是說它「不是」什麼。

傳道者發現,生命不是要求自己達成什麼,而是要尋找和享受自己的追求。
簡單點說就是釣勝於魚。

有時,甚至對自己有累積的目標,都是走偏的;
因為,你到底期望的,最終不如你所控制;
你到底預期的,最後落後、消失與遺忘的速度,快得令人無法反應。

如果要定義生命,是不能用自己做過什麼來定義(更別說別人為你下的定義)、
或者別人怎樣看你來決定。
因為一切都太易失去,只是虛幻的支柱。

所以只有兩件事是有價值的,就是認識到自己向上帝的責任,
包括自己的生活態度和對別人的關切與委身。

然後,在這前提之下,充分地尋找自己喜歡的人與事,
用心去做,讓心靈重新屬於自己,不勉強自己做到什麼,不強求自己到什麼位置,
傳道者以身作則見證,這些所有都是虛的。
定性孰真孰假不是關鍵,關鍵是意識到人習慣以假亂真。

給自己有最大的發揮空間做自己心裡喜歡的事,有心才有真相。
然後,還接受世間有不完美,也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完成。
不過曾經向這感覺對的方向跑了好一段路,就知足了。

泰迪羅賓在一遍訪問中說:「其實我人生並沒有甚麼目標,但我有方向。」
這一句留住了我的眼睛。


在天一事,在地一事;
自己最終成為什麼人並不重要;重要是明白自己是什麼人。

我們是要拆掉資本主義社會給人競爭思維。
不參與競爭、不講求進步。不要給人定義,還要迫自己相信。

大概只有這樣,你才會真心相信,上帝對待人,只有一套標準。

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我不會每日讀聖經。


好啦,我得說我不是那種可以每日靈修看聖經的基督徒了。

老實說,我已經覺得以前常常嘗試的那種「每天看一段經文然後默想祈禱」的方式,
反而成為了一種責任。

我不想親近上帝被附加讀經的責任,我希望是自然而然的被吸引。
我想把它分開來。

我渴慕上帝的話,但不等於要每日讀經。
正如我中意打機,但你叫我每日要keep住打完一關先訓,樂趣成為了工作與責任,我覺得是蠢事。

我很願意每天禱告,跟神說話。我想,生活上親近上帝很重要。
我對祂說,讓我不是藉著守好行為親近你,而是藉著親近你而被改變。

讀聖經,可以好多方式,我寧願知性一點,仔細一點,節奏隨著生活適應。

雖然我不是那種可以每日靈修看聖經的基督徒,但我希望會是那種會不滿現狀要改變慣性的基督徒。

紀律,是看行為,還是內心呢?

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只差一步

Jesus looked him hard in the eye—and loved him! He said, "There's one thing left: Go sell whatever you own and give it to the poor. All your wealth will then be heavenly wealth. And come follow me."


The man's face clouded over. This was the last thing he expected to hear, and he walked off with a heavy heart. He was holding on tight to a lot of things, and not about to let go. 


(Mark 10:21-22, the Message)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以往看這個故事,覺得這個少年人的憂愁是很合理的。
耶穌的要求,反而太過不近人情。
這個對比,真是令人有夠疑惑。


一個人的財富,自己努力掙回來的,沒有打家劫舍,沒有偷呃拐騙;
我們甚至可以說,我是比別人用多一倍的時間和精神,才有今日的財富。
你叫我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即係剝削我;反而別人夠窮,就可以添財添福。
這公平嗎? 跟從耶穌的條件是這樣的不公平嗎?
點解其他人不需要接受這樣的不公平,都可以入到天國?
天國是仇富的嗎? 我袋裡有多幾個錢,有咩錯。
你講我聽。


我覺得心底裏大部分人都是這句。否則我們的社會,就有救了吧。


我其實是無意反駁這種說法。
因為給在今天的我,也未必懂得面對這種振振有詞的抗辯。


這個故事,令我留神的是少年人的反應。
想像一下,少年人的反應在今天大約是一個怎麼樣的狀態。
就係有個人講了頗有道理的說話,
對方或者都明白這人說的有理。
那通常對方怎樣回應呢?
就係咁:「唔,係係,你講呢樣嘢係好有意思嘅,值得再諗吓。
好丫,喂我有啲事行先,我哋再傾丫!」
是不是這樣呢?


這種生活的敷衍,我們都曾遇上不少。
或者我們都曾經這樣敷衍過別人呢。
這樣說,其實即係表明,我沒有想過轉變自己的生活態度。
傾吓咪好囉,唔好太認真啦,我一陣仲要同個仔上playgroup呀。


恐怕是耶穌見狀,才有之後的「駱駝穿針眼」之嘆。


我想,有錢是沒有罪的。
但現實是,你愈有錢,生活的保障就愈強愈豐富。
生活方式漸漸成了型,你會覺得好多嘢雖然未至於生死攸關,
但有了錢,為什麼不做好一點呢? 我又唔係要做大花筒,這有錯嗎?
我敢說你問100個中產,有99個都會這樣答你。


但其實耶穌就是想對人說,跟從我的話,你的生活方式就要改變。
你將會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方式,
因為上帝要將你對周遭的敏感度提升,讓你看見周遭人的需要,
你會被感動起來、改變,奉獻自己,服侍身邊的人;
你會為了真理堅定,隨時應付兇惡的來襲。
真的這樣做,口袋裏的錢就沒指望攬得住了。


你說,這種不再由自主的人生,
如此的沒保障,又怎會是有錢人渴望過的生活呢?


說穿了,大概有錢人一般只是想像這少年人一樣,
最好一直都有那麼多產業,然後死後又有永生。
為了這個目標,可以付出很多個人的修行。
「看,我是一個好人,連耶穌番生可能都會讚我修行高超。」


但你叫我改變現在的生活,唔,喂好丫,俾次出嚟食飯諗諗丫。
係嘞,下次搵間意大利西餐廳,模住杯底再傾啦,好兄弟。


唔好啦,唔好篤爆佢啦。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篤爆你都是因為愛你。


就欠一點點,但這一點點,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