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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主啊,這人將來如何?


Turning his head, Peter noticed the disciple Jesus loved following right behind. When Peter noticed him, he asked Jesus, “Master, what’s going to happen to him?” Jesus said, “If I want him to live until I come again, what’s that to you? You—follow me.” That is how the rumor got out among the brothers that this disciple wouldn’t die. But that is not what Jesus said. He simply said, “If I want him to live until I come again, what’s that to you?”
(John 21:20-23, MSG)

我常常問耶穌這個問題。

「關你什麼事?」耶穌是這樣回答。這個答案,我真是想了很久。
喂,這種事不關己的態度,那關心別人是從何談起呢? 心裡在反抗。

尤其是心裡被別的人和事刺激起來,心裡很難不問。我控制不了。

有時控制不了的事,我不會歸咎於自己。我的生命太多污點,有軟弱太正常了。
我就等候,看看上帝怎樣回答。

今早沒有機會一個人默想,但心裏一直徘徊一個聲音。
打開聖經,看Message,看見一個keyword。
"What’s that to you? You—follow me."

You,你。

是的。當你問耶穌一個問題,你是為了什麼呢?
你是真的為了別人,還是為了自己?
如果是為了自己心中的苦毒與不安,那上帝就會反問:關你什麼事?

人生苦短,生命的指標,是要指向哪一個方向?

※   ※   ※

星期日的講道精彩。

傳道人用約西亞的經歷說未來。
當一個得到耶和華空前讚賞的王,政績如日方中的時候,
被告知他多年來所做的宗教改革,
最終肯定無法讓猶大免於被滅;
當一個人發現自己所做的在身後終是徒勞,
那這人應該怎樣自處?

約西亞的選擇是繼續做他應該做的事,活好今日。

※    ※    ※

放下自己,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What actually took place is this: I tried keeping rules and working my head off to please God, and it didn’t work. So I quit being a “law man” so that I could be God’s man. Christ’s life showed me how, and enabled me to do it. I identified myself completely with him. Indeed, I have been crucified with Christ. My ego is no longer central. It is no longer important that I appear righteous before you or have your good opinion, and I am no longer driven to impress God. Christ lives in me. The life you see me living is not “mine,” but it is lived by faith in the Son of God, who loved me and gave himself for me. I am not going to go back on that.
Is it not clear to you that to go back to that old rule-keeping, peer-pleasing religion would be an abandonment of everything personal and free in my relationship with God? I refuse to do that, to repudiate God’s grace. If a living relationship with God could come by rule-keeping, then Christ died unnecessarily.
(Galatians 2:19-21, MSG)

啊,這太震撼我了。
這是我的功課!

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

與上帝親近


為什麼我們不能用自己所認為的真理放在別人的頭上呢? 因為我們都是罪人。
罪人是不能擁有真理,正如不能讓犯人欄的人坐上去法官席。
罪人用真理去鞭撻別人,是視上帝如無物,是僭越。

罪人努力守住上帝的話,為的只是要讓自己更貼近上帝。
近來發覺,其實人一生的年日,為的也只是這一件事而已。

在地上,我們有很多不同的崗位,受世界很多的區分與限制;
有被分為低下階層的,有在上位的,有在街市賣魚的。
唯一可以把各人的人生共同串起來的只有一樣,就是我們都是為了更貼近上帝而生活的。

為上帝做事是好的,但並不只是大事才值得。只有一件事可以拿來參照,
就是那件事有沒有讓我們更貼近上帝,或者使人更與上帝親近。
即使叫人悔改歸主,如果我們是氣燄沖天,或者雄辯滔滔,一副真理在我手中的樣子,
也完全錯失焦點。

群體的出現,不是為了彼此滿足,而是讓大家更貼近上帝而有的。

我開始體會耶穌在眾多誡命中,說這一條最大:「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是的,只有這一條而已,其他是現實生活的展現。

有一次訪問泰迪羅賓,搜集他的訪問。他說:「我做人沒有什麼目標,但我有方向。」
這句說話我一直記在心中。

是啊,我怎能說清楚一生人可以做到什麼?
這根本不是自己可以預測的事情。
但是我有一個努力的方向,我希望自己更貼近上帝,也讓人藉自己更貼近上帝。
用這個來做方向座標,很清晰。

「願你國來臨,願你旨意成全,地上行就如同於天
主的國是近」


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只差一步

Jesus looked him hard in the eye—and loved him! He said, "There's one thing left: Go sell whatever you own and give it to the poor. All your wealth will then be heavenly wealth. And come follow me."


The man's face clouded over. This was the last thing he expected to hear, and he walked off with a heavy heart. He was holding on tight to a lot of things, and not about to let go. 


(Mark 10:21-22, the Message)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以往看這個故事,覺得這個少年人的憂愁是很合理的。
耶穌的要求,反而太過不近人情。
這個對比,真是令人有夠疑惑。


一個人的財富,自己努力掙回來的,沒有打家劫舍,沒有偷呃拐騙;
我們甚至可以說,我是比別人用多一倍的時間和精神,才有今日的財富。
你叫我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即係剝削我;反而別人夠窮,就可以添財添福。
這公平嗎? 跟從耶穌的條件是這樣的不公平嗎?
點解其他人不需要接受這樣的不公平,都可以入到天國?
天國是仇富的嗎? 我袋裡有多幾個錢,有咩錯。
你講我聽。


我覺得心底裏大部分人都是這句。否則我們的社會,就有救了吧。


我其實是無意反駁這種說法。
因為給在今天的我,也未必懂得面對這種振振有詞的抗辯。


這個故事,令我留神的是少年人的反應。
想像一下,少年人的反應在今天大約是一個怎麼樣的狀態。
就係有個人講了頗有道理的說話,
對方或者都明白這人說的有理。
那通常對方怎樣回應呢?
就係咁:「唔,係係,你講呢樣嘢係好有意思嘅,值得再諗吓。
好丫,喂我有啲事行先,我哋再傾丫!」
是不是這樣呢?


這種生活的敷衍,我們都曾遇上不少。
或者我們都曾經這樣敷衍過別人呢。
這樣說,其實即係表明,我沒有想過轉變自己的生活態度。
傾吓咪好囉,唔好太認真啦,我一陣仲要同個仔上playgroup呀。


恐怕是耶穌見狀,才有之後的「駱駝穿針眼」之嘆。


我想,有錢是沒有罪的。
但現實是,你愈有錢,生活的保障就愈強愈豐富。
生活方式漸漸成了型,你會覺得好多嘢雖然未至於生死攸關,
但有了錢,為什麼不做好一點呢? 我又唔係要做大花筒,這有錯嗎?
我敢說你問100個中產,有99個都會這樣答你。


但其實耶穌就是想對人說,跟從我的話,你的生活方式就要改變。
你將會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方式,
因為上帝要將你對周遭的敏感度提升,讓你看見周遭人的需要,
你會被感動起來、改變,奉獻自己,服侍身邊的人;
你會為了真理堅定,隨時應付兇惡的來襲。
真的這樣做,口袋裏的錢就沒指望攬得住了。


你說,這種不再由自主的人生,
如此的沒保障,又怎會是有錢人渴望過的生活呢?


說穿了,大概有錢人一般只是想像這少年人一樣,
最好一直都有那麼多產業,然後死後又有永生。
為了這個目標,可以付出很多個人的修行。
「看,我是一個好人,連耶穌番生可能都會讚我修行高超。」


但你叫我改變現在的生活,唔,喂好丫,俾次出嚟食飯諗諗丫。
係嘞,下次搵間意大利西餐廳,模住杯底再傾啦,好兄弟。


唔好啦,唔好篤爆佢啦。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篤爆你都是因為愛你。


就欠一點點,但這一點點,很遠。